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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上海律师</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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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记录法律生活中的点点滴滴</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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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柏海论坛上面可以看到火箭的夏季联赛</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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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14 Jul 2010 07:41:40 +0000</pubDate>
		<dc:creator>李律师</dc:creator>
				<category><![CDATA[上海律师生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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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柏海论坛有开放了，可以上去看NBA夏季联赛了，明天有火箭对掘金的比赛]]></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trong><a href="http://ballhey.com">柏海论坛</a></strong>有开放了，可以上去看NBA夏季联赛了，明天有<a href="http://www.ballhey.com/thread-127106-1-1.html">火箭对掘金</a>的比赛</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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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侵权责任法》的溯及力问题</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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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02 Jul 2010 05:52:40 +0000</pubDate>
		<dc:creator>李律师</dc:creator>
				<category><![CDATA[上海侵权律师]]></category>
		<category><![CDATA[侵权责任法]]></category>
		<category><![CDATA[溯及力]]></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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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侵权责任法》关于溯及力并没有特别规定，所以《侵权责任法》在司法实践中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也就是说，《侵权责任法》生效之前发生的侵权行为，不能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而只能适用《侵权责任法》之前的有关法律规定。但是，侵权行为发生在《侵权责任法》生效之前，但持续到《侵权责任法》生效之后的，《侵权责任法》具有溯及力，应当适用；侵权行为发生在《侵权责任法》生效之前，但侵权结果发生在《侵权责任法》生效之后的，《侵权责任法》也具有溯及力，也应当适用。]]></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侵权责任法》关于溯及力并没有特别规定，所以《侵权责任法》在司法实践中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也就是说，《侵权责任法》生效之前发生的侵权行为，不能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而只能适用《侵权责任法》之前的有关法律规定。但是，侵权行为发生在《侵权责任法》生效之前，但持续到《侵权责任法》生效之后的，《侵权责任法》具有溯及力，应当适用；侵权行为发生在《侵权责任法》生效之前，但侵权结果发生在《侵权责任法》生效之后的，《侵权责任法》也具有溯及力，也应当适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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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准确计算加班费</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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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9 Apr 2010 08:52:22 +0000</pubDate>
		<dc:creator>李律师</dc:creator>
				<category><![CDATA[上海劳动争议律师]]></category>
		<category><![CDATA[加班]]></category>
		<category><![CDATA[劳动争议]]></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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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超出了标准工作时间，或者休息日、法定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都视为加班。按照《劳动法》规定，凡是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加班的，不管该单位是实行计时工资制度还是计件工资制度，都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但也有一些不视为加班或者加班可以不支付加班费的情况，比如休息日加班安排了补休的，劳动者没有完成工作自愿延长工作时间的[/B]，或者采用不定时制度的用人单位的高层人员加班（须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随着《劳动法》的普及，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加班须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这种观念也来也深入民心。但是，在以何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准，以及如何计算的问题上，一些朋友就不是很清楚了，下面谈谈如何正确计算加班费。 　　一、如何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要准确计算加班费，首先必须正确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1、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例1:劳动合同约定你的基本工资是1200元,岗位工资为500元,技术津贴为1000元,则你的标准工资是2700元(1200+500+1000),而不是1200元,现在很多用人单位仅仅以基本工资作为劳动者加班工资的基数,这显然是错误的,是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例2:你的基本工资是2000元/月,奖金为400元/月,技术津贴为800元/月,则你的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是3200元/月(2000+400+800),而不是2000元/月,现在很多用人单位仅仅以基本工资作为劳动者加班工资的基数,这显然也是错误的,是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 ，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0.92天和167.4小时进行折算。例如在例2中按照加班费的计算基数3200元/月计算,则你每日的工资152.96元(3200/20.92),每小时的平均工资是19.12元(152.96/8).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二、如何计算不同情况下的加班费？ 　　确定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后，还必须区分不同情况，才能准确计算出加班费，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例如在例2中你的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是3200元/月,则你每日的标准工资为152.96元(3200/月÷20.92天),每小时的平均工资是19.12元(152.96/天÷8小时).相应的,你在工作日(即星期一到星期五)的加班工资每小时为28.68元/小时(19.12元/小时×1.5),休息日(即星期六和星期日,注意是整天而不是八小时之外)加班工资每小时为38.24元/小时(19.12元/小时×2),节假日(包括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元旦节1天,春节3天) 加班工资每小时为57.36元/小时(19.12元/小时×3).注意!因为节假日是有薪假日,所以在节假日加班的话,你一天的总工资应当是日标准工资加上加班工资,例如在上例2中,你在劳动节每天加班8小时,则你在劳动节的每天总工资是611.84元(19.12/小时×8小时+57.36元/小时×3).而不是458.88元(57.36元/小时×3).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仍然以例2为准,你所在岗位经过劳动局的审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计算周期是一个月,在5月份,你的总工作时间是234小时,其中劳动节加班24小时,则你的加班时间是66.6小时(234小时-167.4小时).你在劳动节的加班工资则为1376.64元(24×57.36),其他42.6小时的加班工资为1629.02元[(66.6-24) ×38.24]. 　　3、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仍然以例2举例的标准工资计算,如果你在5月的加班时间为24小时,则单位应当支付你加班工资1376.64元(24×57.36). 　　4、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例如你所在单位制作一件成衣的单价是3元,单位制定的定额是每天12件(注意! 确定的劳动定额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那么在你做完12件之后,你在工作日的加班时间每做一件成衣的加班工资应当是4.5元,休息日应当为6元,法定节假日9元. 同时请注意,最低工资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不论其采用何种工资制度。实行计件工资或者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进行折算，其相应的折算额不得低于小时最低工资。例如，一个员工2006年7月15日到2007年6月30日在龙岗的一个工厂里面做成衣，每件单价1.2元，工厂的劳动定额是每个小时做3件，那么，这个工厂就没有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这个员工的工资，因为他的时薪只有3.6元（1.2×3），低于龙岗地区这个时段的最低工资4.02元/小时的标准。 凡是单位没有按照上述标准支付加班工资的,都属于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劳动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依法改进并支付被克扣的加班加点工资及其25%的经济补偿金,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在上述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存在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劳动违法行为为理由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为:每做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部分按照一年计算.]]></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超出了标准工作时间，或者休息日、法定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都视为加班。按照《劳动法》规定，凡是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加班的，不管该单位是实行计时工资制度还是计件工资制度，都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但也有一些不视为加班或者加班可以不支付加班费的情况，比如休息日加班安排了补休的，劳动者没有完成工作自愿延长工作时间的[/B]，或者采用不定时制度的用人单位的高层人员加班（须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p>
<p> <span id="more-397"></span><br />
    随着《劳动法》的普及，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加班须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这种观念也来也深入民心。但是，在以何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准，以及如何计算的问题上，一些朋友就不是很清楚了，下面谈谈如何正确计算加班费。<br />
　　一、如何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br />
　　要准确计算加班费，首先必须正确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br />
　　1、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例1:劳动合同约定你的基本工资是1200元,岗位工资为500元,技术津贴为1000元,则你的标准工资是2700元(1200+500+1000),而不是1200元,现在很多用人单位仅仅以基本工资作为劳动者加班工资的基数,这显然是错误的,是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br />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例2:你的基本工资是2000元/月,奖金为400元/月,技术津贴为800元/月,则你的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是3200元/月(2000+400+800),而不是2000元/月,现在很多用人单位仅仅以基本工资作为劳动者加班工资的基数,这显然也是错误的,是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br />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 ，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0.92天和167.4小时进行折算。例如在例2中按照加班费的计算基数3200元/月计算,则你每日的工资152.96元(3200/20.92),每小时的平均工资是19.12元(152.96/8).<br />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br />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p>
<p>    二、如何计算不同情况下的加班费？</p>
<p>　　确定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后，还必须区分不同情况，才能准确计算出加班费，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br />
　　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br />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br />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br />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例如在例2中你的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是3200元/月,则你每日的标准工资为152.96元(3200/月÷20.92天),每小时的平均工资是19.12元(152.96/天÷8小时).相应的,你在工作日(即星期一到星期五)的加班工资每小时为28.68元/小时(19.12元/小时×1.5),休息日(即星期六和星期日,注意是整天而不是八小时之外)加班工资每小时为38.24元/小时(19.12元/小时×2),节假日(包括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元旦节1天,春节3天) 加班工资每小时为57.36元/小时(19.12元/小时×3).注意!因为节假日是有薪假日,所以在节假日加班的话,你一天的总工资应当是日标准工资加上加班工资,例如在上例2中,你在劳动节每天加班8小时,则你在劳动节的每天总工资是611.84元(19.12/小时×8小时+57.36元/小时×3).而不是458.88元(57.36元/小时×3). </p>
<p>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br />
    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仍然以例2为准,你所在岗位经过劳动局的审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计算周期是一个月,在5月份,你的总工作时间是234小时,其中劳动节加班24小时,则你的加班时间是66.6小时(234小时-167.4小时).你在劳动节的加班工资则为1376.64元(24×57.36),其他42.6小时的加班工资为1629.02元[(66.6-24) ×38.24].</p>
<p>　　3、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仍然以例2举例的标准工资计算,如果你在5月的加班时间为24小时,则单位应当支付你加班工资1376.64元(24×57.36).</p>
<p>　　4、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例如你所在单位制作一件成衣的单价是3元,单位制定的定额是每天12件(注意! 确定的劳动定额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那么在你做完12件之后,你在工作日的加班时间每做一件成衣的加班工资应当是4.5元,休息日应当为6元,法定节假日9元. </p>
<p>    同时请注意,最低工资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不论其采用何种工资制度。实行计件工资或者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进行折算，其相应的折算额不得低于小时最低工资。例如，一个员工2006年7月15日到2007年6月30日在龙岗的一个工厂里面做成衣，每件单价1.2元，工厂的劳动定额是每个小时做3件，那么，这个工厂就没有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这个员工的工资，因为他的时薪只有3.6元（1.2×3），低于龙岗地区这个时段的最低工资4.02元/小时的标准。 </p>
<p>    凡是单位没有按照上述标准支付加班工资的,都属于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劳动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依法改进并支付被克扣的加班加点工资及其25%的经济补偿金,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在上述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存在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劳动违法行为为理由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为:每做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部分按照一年计算.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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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新国家赔偿法通过 精神损害抚慰金被确定</title>
		<link>http://bullg.com/archives/394</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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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9 Apr 2010 08:11:33 +0000</pubDate>
		<dc:creator>李律师</dc:creator>
				<category><![CDATA[上海刑事律师]]></category>
		<category><![CDATA[国家赔偿法]]></category>
		<category><![CDATA[精神损害抚慰金]]></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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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原国家赔偿法被法律界戏称为国家不赔偿法，今天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29日下午在北京闭会，会议终于表决通过了新的国家赔偿法。亮点是出现了精神损害抚慰金。 刑事赔偿的赔偿范围：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新国家赔偿法规定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另外在举证责任方面也出现了变化，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处理赔偿请求，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被羁押人在羁押期间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与被羁押人的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提供证据。 总的来说，我对新国家赔偿法很失望。刑拘期满释放还是无法获得国家赔偿。]]></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原国家赔偿法被法律界戏称为国家不赔偿法，今天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29日下午在北京闭会，会议终于表决通过了新的国家赔偿法。亮点是出现了精神损害抚慰金。<span id="more-394"></span><br />
刑事赔偿的赔偿范围：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br />
　　——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br />
　　——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br />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br />
　　——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br />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p>
<p>新国家赔偿法规定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p>
<p>另外在举证责任方面也出现了变化，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处理赔偿请求，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被羁押人在羁押期间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与被羁押人的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提供证据。</p>
<p>总的来说，我对新国家赔偿法很失望。刑拘期满释放还是无法获得国家赔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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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马英九蔡英文辩论文字紀錄和辩论视频</title>
		<link>http://bullg.com/archives/390</link>
		<comments>http://bullg.com/archives/390#comments</comments>
		<pubDate>Mon, 26 Apr 2010 05:56:26 +0000</pubDate>
		<dc:creator>李律师</dc:creator>
				<category><![CDATA[上海律师生活]]></category>
		<category><![CDATA[ECFA]]></category>
		<category><![CDATA[辩论]]></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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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主持人黄明明：这是台湾首次朝野领袖针对重大政策进行电视辩论。 是在民意高度期待下诞生的，期待能让民众了解这项攸关国家发展的重大政策（ECFA）。 欢迎马英九总统、民进党蔡英文主席出场。 主持人黄明明：请两位先握手致意，并请现场为他们鼓掌。 今日辩论分成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申论各有八分钟，第二阶段是交互诘问，第三阶段是结论，先申论者后结论。 第一阶段申论马总统申论：蔡主席和现场观众，大家好（用国语、台语、客语、原住民语）。 现在世界变局，应该选择民进党的锁国和边缘化，还是国民党的开放和国际化，过去十年亚洲地区国际贸易协定数量激增，两千年只有三个，现在有五十八个。 (成长十九倍) 马：未来十年可能出现十七个国家地区组成超大型经济体，而当我们邻邦都在结盟，我们跟北韩却被排除在外，成为孤鸟，没有贸易就没有台湾，民进党执政八年却让台湾一步步被边缘化，我们不能再等待，要找回失落的八年，开展黄金的十年。 马：民进党说ECFA只保障大企业不保障劳工，说不要签慢慢来，但眼看很多大厂就要迁厂失业，我身为总统要尽可能把每家工厂留下来，保障每一个劳工就业机会。 两岸经济协议（ECFA）包括三个内容，第一就是减免关税，台湾到大陆的关税减少会增加出口，第二是投资保障，台湾到大陆投资估计有两千亿需要好好保障，第三是保护台湾智慧财产权，我们创作人的版权。 马：（ECFA）签署后出口会增加，在台湾的外商有兴趣会加码，失业率会下降，就业人口长期看会增加26万人，虽然对我们传统弱势产业会造成冲击，但政府已经计画十年编列950亿辅导他们帮助他们发展，ECFA是个纲要的协议，是小而必要的条款，再一步步往后签，不是一步到位，是由海基会和海协会以平等尊严签署。 马：（ECFA）每次签署和协商都会跟国会报告，并对外说明协商的进度，签署也会让国会通过才会生效，两岸签订后，因为是WTO会员，都会向该组织报告。 民进党不是讨论ECFA，而是在恐吓台湾人民有321万白领劳工受到冲击，五天后就变成590万人，我在此正式宣示宣布，如果ECFA谈判不能使台湾经济发展良好，我不能接受，宁可破局也在所不惜。 也有部分在野人士一直怀疑签了ECFA会不会弱化主权，我是中华民国总统，无论是这次签ECFA还是往后的协商，我一定全力捍卫主权。 面对全球化挑战，恐惧不能救台湾，逃避只会扼杀台湾的生机。 马：台湾如果选择遗忘世界，世界就会遗忘台湾。 我们要再创亚洲四小龙的领导。 蔡英文主席申论：各位大家好，我们听到总统的论述，显然外界的质疑，总统都没有在这次论述给我们清楚的回答。 我们真的怀疑总统到底有没有听到外界的质疑和担忧？ 总统刚刚讲得很有使命感，但使命感不是自我感受的，要对受到影响的人负责。 蔡：不能只谈利不谈弊，刚刚总统说应该选择民进党的锁国和边缘化，还是国民党的开放和国际化，国民党长期以来跟民进党不同的地方，民进党是走向世界，跟着世界走向中国，国民党透过中国，再跟中国一起走向世界，只能透过中国走向世界，我们也看清楚在ECFA这件事，不跟中国签ECFA，我们就没法和其他国家签ECFA，难道台湾只有这种选择嘛？ 这是我们的命运？ 没有第二条路嘛？ 至于利用中国市场来扩展台湾的经贸，在时间成熟我们会有更积极作为，但是与中国的经济往来，我想绝大多数台湾人不会反对以下原则。 蔡：签署第一原则要保障主权签署透明化，第二原则要循序渐进，要让农民和劳工有准备的时间，工作机会不足，喜欢的工作机会不足，第三原则不能离开WTO多边体系的保护伞， WTO的多边协议就是为了保护小国，防止贸易被政治化，我们要透明化所有作为，不能取得特别关税优惠却违反WTO。 第四个就是维持整体外贸平衡，不能过度向中国倾斜。 但政府没有优先顺序思考，整体对外经贸将会失衡。 我们提前走向中国，将会改变东亚战略平衡，你有没有想过？ 蔡：重大政策不能冒进，民主机制有没有发挥？ 透明化和公共参与的机会在哪？ 将公投视为，ECFA牵涉到两岸谈判，总统一再讲越快越好、非签不可，这都是谈判的大忌，至于黑箱作业，国民党多少人在中国有利益？ 马政府没有台湾的两岸政策，只有财团的两岸政策。 蔡：你讲的很多利益都是夸大不实，26万就业人口是跑模型后的夸大，创造出不真实的急迫感才是真正恐吓人民的地方，有多少人在中国产品强大压力下会失去工作机会？ 只谈出口，你有没有想过进口和十年内要全面开放台湾市场的冲击？ 第二阶段交互诘问 马总统提问：蔡主席你在外头演讲都是在诉诸恐惧，哪个人到黑龙江去当兵？ 哪个大陆人士到台湾考上律师建筑师？ 你们说开放两岸直航会木马屠城，不觉得这种说法太离谱嘛？ 您一向标榜专业，您还要为了选举恐吓台湾民众嘛？ 蔡主席答问：我们没有文宣的费用也没有扑天盖地的行政资源，我们只能诉诸选民心里最害怕的心情，如果人民心里没有恐惧，政党是制造不出来的。 不只是在绿营，蓝营也很恐惧，对台湾主权都产生焦虑感，不安全感是存在的。 蔡：你在主权问题从来没有坚持过，你说是台湾地区和大陆地区的关系，对陈云林百般保护、对人民的压制，你在对外、对中国和美国谈判时，没有让人民感受到有个可以依赖的总统，这难道是我们民进党制造出来的恐惧嘛？ 你刚刚的质疑，我认为这不是总统在国策辩论应该提出的格局。 蔡：ECFA对人民的冲击是无法充分就业、还是薪资无法上升，这是执政者从来没有老老实实地把你们内部研究告知人民，你有没有诚实面对过，降低关税的冲击？ 如果总统从来没有诚实面对过，怎么能追问在野党是恐吓人民呢？ ******************** 马：我上任后签约每一个都是在维护尊严、维护主权来签的，哪一个是丧失了主权？ 我们有机会出席世界卫生大会，美国和日本知名经济专家，外国商会都认为签ECFA对有利，只有民进党是夸大负面效应恐吓人民，我们刚刚有说过，蔡主席，民进党的评估为什么总是这么悲观？ 蔡：如果你是竞争学大师，你刚刚说的话我可接受，但你是总统，你必须为国内人民的社会冲击考量。 一位自由市场大师主张，开放市场不是万灵丹，开放只有整体政策的配合下才能实现他真正的好处。 蔡：开放带来的利益分配问题，如果开放是只让少数既得利益者获利、大幅增加社会和政治成本，就失去了政治的正当性。 ECFA将带来台湾有史以来最大的财富重新分配、政治成本，竞争大师没有政治责任，你要负政治责任，作为一个领导人你难道只听商学和商会的讲法嘛？ 蔡：所谓尊严，很多关键利益都没拿到，两岸航空协议，都是以中国为中心，你为什么没有拿到第五航权？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主持人黄明明：这是台湾首次朝野领袖针对重大政策进行电视辩论。 是在民意高度期待下诞生的，期待能让民众了解这项攸关国家发展的重大政策（ECFA）。 欢迎马英九总统、民进党蔡英文主席出场。 </p>
<p>主持人黄明明：请两位先握手致意，并请现场为他们鼓掌。 今日辩论分成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申论各有八分钟，第二阶段是交互诘问，第三阶段是结论，先申论者后结论。<br />
<span id="more-390"></span><br />
第一阶段申论马总统申论：蔡主席和现场观众，大家好（用国语、台语、客语、原住民语）。 现在世界变局，应该选择民进党的锁国和边缘化，还是国民党的开放和国际化，过去十年亚洲地区国际贸易协定数量激增，两千年只有三个，现在有五十八个。 (成长十九倍)<br />
马：未来十年可能出现十七个国家地区组成超大型经济体，而当我们邻邦都在结盟，我们跟北韩却被排除在外，成为孤鸟，没有贸易就没有台湾，民进党执政八年却让台湾一步步被边缘化，我们不能再等待，要找回失落的八年，开展黄金的十年。 </p>
<p>马：民进党说ECFA只保障大企业不保障劳工，说不要签慢慢来，但眼看很多大厂就要迁厂失业，我身为总统要尽可能把每家工厂留下来，保障每一个劳工就业机会。 两岸经济协议（ECFA）包括三个内容，第一就是减免关税，台湾到大陆的关税减少会增加出口，第二是投资保障，台湾到大陆投资估计有两千亿需要好好保障，第三是保护台湾智慧财产权，我们创作人的版权。 </p>
<p>马：（ECFA）签署后出口会增加，在台湾的外商有兴趣会加码，失业率会下降，就业人口长期看会增加26万人，虽然对我们传统弱势产业会造成冲击，但政府已经计画十年编列950亿辅导他们帮助他们发展，ECFA是个纲要的协议，是小而必要的条款，再一步步往后签，不是一步到位，是由海基会和海协会以平等尊严签署。 </p>
<p>马：（ECFA）每次签署和协商都会跟国会报告，并对外说明协商的进度，签署也会让国会通过才会生效，两岸签订后，因为是WTO会员，都会向该组织报告。 民进党不是讨论ECFA，而是在恐吓台湾人民有321万白领劳工受到冲击，五天后就变成590万人，我在此正式宣示宣布，如果ECFA谈判不能使台湾经济发展良好，我不能接受，宁可破局也在所不惜。 也有部分在野人士一直怀疑签了ECFA会不会弱化主权，我是中华民国总统，无论是这次签ECFA还是往后的协商，我一定全力捍卫主权。 面对全球化挑战，恐惧不能救台湾，逃避只会扼杀台湾的生机。 </p>
<p>马：台湾如果选择遗忘世界，世界就会遗忘台湾。 我们要再创亚洲四小龙的领导。<br />
蔡英文主席申论：各位大家好，我们听到总统的论述，显然外界的质疑，总统都没有在这次论述给我们清楚的回答。 我们真的怀疑总统到底有没有听到外界的质疑和担忧？ 总统刚刚讲得很有使命感，但使命感不是自我感受的，要对受到影响的人负责。<br />
蔡：不能只谈利不谈弊，刚刚总统说应该选择民进党的锁国和边缘化，还是国民党的开放和国际化，国民党长期以来跟民进党不同的地方，民进党是走向世界，跟着世界走向中国，国民党透过中国，再跟中国一起走向世界，只能透过中国走向世界，我们也看清楚在ECFA这件事，不跟中国签ECFA，我们就没法和其他国家签ECFA，难道台湾只有这种选择嘛？ 这是我们的命运？ 没有第二条路嘛？ 至于利用中国市场来扩展台湾的经贸，在时间成熟我们会有更积极作为，但是与中国的经济往来，我想绝大多数台湾人不会反对以下原则。 </p>
<p>蔡：签署第一原则要保障主权签署透明化，第二原则要循序渐进，要让农民和劳工有准备的时间，工作机会不足，喜欢的工作机会不足，第三原则不能离开WTO多边体系的保护伞， WTO的多边协议就是为了保护小国，防止贸易被政治化，我们要透明化所有作为，不能取得特别关税优惠却违反WTO。 第四个就是维持整体外贸平衡，不能过度向中国倾斜。 但政府没有优先顺序思考，整体对外经贸将会失衡。 我们提前走向中国，将会改变东亚战略平衡，你有没有想过？ </p>
<p>蔡：重大政策不能冒进，民主机制有没有发挥？ 透明化和公共参与的机会在哪？ 将公投视为，ECFA牵涉到两岸谈判，总统一再讲越快越好、非签不可，这都是谈判的大忌，至于黑箱作业，国民党多少人在中国有利益？ 马政府没有台湾的两岸政策，只有财团的两岸政策。 </p>
<p>蔡：你讲的很多利益都是夸大不实，26万就业人口是跑模型后的夸大，创造出不真实的急迫感才是真正恐吓人民的地方，有多少人在中国产品强大压力下会失去工作机会？ 只谈出口，你有没有想过进口和十年内要全面开放台湾市场的冲击？ </p>
<p>第二阶段交互诘问 </p>
<p>马总统提问：蔡主席你在外头演讲都是在诉诸恐惧，哪个人到黑龙江去当兵？ 哪个大陆人士到台湾考上律师建筑师？ 你们说开放两岸直航会木马屠城，不觉得这种说法太离谱嘛？ 您一向标榜专业，您还要为了选举恐吓台湾民众嘛？ </p>
<p>蔡主席答问：我们没有文宣的费用也没有扑天盖地的行政资源，我们只能诉诸选民心里最害怕的心情，如果人民心里没有恐惧，政党是制造不出来的。 不只是在绿营，蓝营也很恐惧，对台湾主权都产生焦虑感，不安全感是存在的。 </p>
<p>蔡：你在主权问题从来没有坚持过，你说是台湾地区和大陆地区的关系，对陈云林百般保护、对人民的压制，你在对外、对中国和美国谈判时，没有让人民感受到有个可以依赖的总统，这难道是我们民进党制造出来的恐惧嘛？ 你刚刚的质疑，我认为这不是总统在国策辩论应该提出的格局。 </p>
<p>蔡：ECFA对人民的冲击是无法充分就业、还是薪资无法上升，这是执政者从来没有老老实实地把你们内部研究告知人民，你有没有诚实面对过，降低关税的冲击？ 如果总统从来没有诚实面对过，怎么能追问在野党是恐吓人民呢？ </p>
<p>********************<br />
马：我上任后签约每一个都是在维护尊严、维护主权来签的，哪一个是丧失了主权？ 我们有机会出席世界卫生大会，美国和日本知名经济专家，外国商会都认为签ECFA对有利，只有民进党是夸大负面效应恐吓人民，我们刚刚有说过，蔡主席，民进党的评估为什么总是这么悲观？ </p>
<p>蔡：如果你是竞争学大师，你刚刚说的话我可接受，但你是总统，你必须为国内人民的社会冲击考量。 一位自由市场大师主张，开放市场不是万灵丹，开放只有整体政策的配合下才能实现他真正的好处。 </p>
<p>蔡：开放带来的利益分配问题，如果开放是只让少数既得利益者获利、大幅增加社会和政治成本，就失去了政治的正当性。 ECFA将带来台湾有史以来最大的财富重新分配、政治成本，竞争大师没有政治责任，你要负政治责任，作为一个领导人你难道只听商学和商会的讲法嘛？ </p>
<p>蔡：所谓尊严，很多关键利益都没拿到，两岸航空协议，都是以中国为中心，你为什么没有拿到第五航权？ 货运包机为什么没有拿到呢？<br />
蔡英文提问：你刚提到辩论前去看黑手老板，请问关税调降会对传统中小产业造成什么影响？ </p>
<p>马：蔡主席不要忘了，台湾人非常务实勇敢，很会化危机为转机，台湾不是被吓大的，市场就是这样打下来的，中小企业敢于冲，我们是帮你们民进党收拾善后，毒奶粉就是你们开放进来的。 我们要壮大台湾、连结亚太、布局全球。 你们的全球化是没有中国，你们执政拖了八年还要拖多久。 </p>
<p>马：当东协的产品进中国，别人没关税，我们有关税，台湾商人碰到不公平的竞争，你却说他们是特权，他们心会滴血耶。 哎哟，我觉得蔡主席你跟基层真的有点距离。<br />
马：现在我们在谈判，进行期间不能公开，但我们谈判行前、行后都有派立法院报告，但你们不出席啊，可以拜托民进党来出席嘛？ 你们已经拖了八年，我们要把架构先建立起来，我们正是循序渐进。 像你们八年才搞了一个春节包机 </p>
<p>马：我在跟时间赛跑，我跟不上世界和亚洲的脚步，怎么对得起那么多支持我的民众呢？ 韩国的总统都开始急了，签ECFA有必要性和迫切性，一定会步步为营，循序渐进。<br />
马：蔡主席你们一直抹黑我们会开放农产品冲击农业，但你们民进党执政八年开放了936项农产品进口，我上任后是一项都没有开放。 结果毒奶粉进口，我们却签好了两岸协定保障食品安全。 </p>
<p>蔡：马总统这问题你讲了半年，我们回答很多次，可见你都没有听进去。 你们执政时已经开放四百多项，我们上任后因为要配合加入WTO，选择四百多项对最没有伤害的产品，马这些动物等等，对台湾的农业生产并没有很严重的冲击，没有开放的都是属于敏感项目。 </p>
<p>蔡：我当陆委会主委时，很清楚记得很多国民党立委络绎不绝给我施压力，要我开放中国农产品，我们都挡下来了。 自由贸易协定就是规定十年内要开放九成市场，将来两千多项农产品只能剩下两百项在禁止清单，我们没开放的敏感项目有六百多项都要开放了， </p>
<p>蔡：你怎能保障在不违反国际协定下，禁止敏感农产品开放？ 中国为什么要让利给我们呢？ 其他国家竞争伙伴会怎么想呢？ </p>
<p>马：很高兴蔡主席刚刚终于公开承认九百多项是你们开放的，将来如果你们民进党在媒体上再讲抹黑的话，你是不是要负责？ </p>
<p>蔡：总统可能要关心更重要的问题，为什么要花这么多时间澄清呢？ 我们不是怪你以前要开放的问题，是怪你以后要开放的问题，没有把中国的农业因素考虑进去，我们签WTO是考虑美国日本、欧洲、澳洲的，他们的饮食习惯和农业跟我们不同，历经十五年的调整才消化掉这些冲击。 </p>
<p>蔡：我们台湾虽小却是竞争很强的国家，所以签署WTO都被要求最高标准，以台湾的情况，各国一定是要求我们要开放九成以上的市场，WTO要透明化、要严格监督。 </p>
<p>蔡：四分之三的人民不知ECFA的内容，总统一直说非签不可，很多资讯中国掌握，政府还是不给台湾人民知道内容，也没有所谓清单，很多业者也很担心自己有没有被放在清单里，他们也没有发言的机会，你打算什么时候让大众知道协议内容和清单？ </p>
<p>马：很高兴蔡主席给我这个说明的机会。 你刚说九成开放，但北美贸易协定，美国加拿大开放市场的比例不是那么高。 你刚说担忧十年内开放九成农产品，那表示十年内你都不跟中国签嘛？ 这就是民进党最大的问题，永远不愿面对现实解决问题， </p>
<p>马：清单还没有完全定案，现阶段无法拿出来。 谈判的过程要保密，谈判的结果会公开。 我保证不会送到立法院时才公布清单，会受到冲击的十七个传统产业已经开始由经济部去接触。 亚洲经济协定这是台湾必须面对的挑战，你还有什么路可以走呢？ 台湾真的能够以拖代变嘛？ 拖有什么不利，你有想过嘛？ </p>
<p>蔡：台商去中国设厂，是造成我们产品被中国取代的主因，你签了之后很多中小企业也得到中国去设厂。 世界上没有规定谈判，过程一定要保密，谈好之后才公开，人民再表达意见有用嘛？ 难道你会重起谈判嘛？ </p>
<p>蔡：WTO去年通过自由贸易协定要透明化检验，你愿不愿意宣示，在此谈判期间贵党和官员一定要做到利益回避？ </p>
<p>马：对中国贸易的依存度，你们民进党八年增加了16%，我上任才增加1%，这怪我们对嘛？ 你在当陆委会主委时为什么不去阻止呢？ 你们管得很严时台商不回台，我们管得松台商反而回来，就是我们了解企业，他们希望有自由来去的环境，交通方便来台湾的人多啦，去年中国观光客来了一百万啊！ </p>
<p>马：你刚提到利益回避，我当然认同，欢迎大家检举，如果国民党有谁没做到利益回避，我一定严办，我对本党的清廉要求是高于前一个执政党的。 （交互诘问阶段结束，中场休息） </p>
<p>************************<br />
马：蔡主席，我们清楚两家商店，一家课税一家不课税，大家都会去免税的地方买，东协+1今年生效，我们怎么办？ 刚你也承认会影响机械、汽车、石化，加起来一共59万人会受到冲击，你刚给我的感觉好像是关税不重要，民进党的替代方案是让高关税的产业去中国投资，这些被影响的劳工怎么办？ </p>
<p>蔡：东协+1影响台湾GDP只有很小的数字，我们在东协的市场最大竞争对手是日本和中国，我对总统一再说东协+1有急迫性，才是真的吓唬老百姓，纺织等产业别人不是我们的对手，59万人不会因为东协+1受到影响，你一定要用危言耸听来吓唬嘛？ </p>
<p>蔡：关税当然很重要，但更应该讲究产品的品质和创新、附加价值，只要货币升值你关税的优惠马上被抵消掉，真正问题在可长可久的关税政策，政府文宣签了ECFA会有三千亿的利益，但ECFA架构下影响的关税只有1047亿，付给中国实际只有600亿，你说我们拖延，我倒觉得你们冒进。 </p>
<p>蔡：你好像一直没听清楚，工具机主要竞争对手是日本和韩国，机械业并不会因为东协+1受到冲击。 至于东协+3还遥遥无期，日本和韩国是很有忧虑的，他们害怕形成以中国为主的经济圈，战略平衡也会发生改变，这些变数，你假设2012年东协+3一定会签，这是不切实际的评估。 </p>
<p>蔡：你的ECFA是情势判断错误的冒进政策，出口商当然是关税越低越好，但如果出口商已有最惠国待遇，为什么还要为他们争取1、2个关税百分点，而付出一个庞大的代价。 </p>
<p>蔡：你一签ECFA，就排定了十年内一定要开放九成市场的时程，影响到的人是好几百万，他们或许不会失业，但薪资不会成长还会下降，这些人不重要嘛？ 老百姓想得到，你身为总统想不到嘛？ </p>
<p>蔡：你一直没回答三千亿利益是怎么来的？ 关税降低后会影响的厂商有多少？ 你的专家没有告诉你嘛？ 强调出口利益，略过进口造成的冲击，到底有哪些人会失业？ 你觉得我们危言耸听，那你们失业评估在哪？ 你的六三三保证，别忘了还有很多人追问保证去哪了？ </p>
<p>马：你们执政八年让我们的竞争排名从十四掉到十八，我是总统，我必须未雨稠缪，必须料敌从宽，律己从严，我现在做的就是把架构做好，对我们冲击大要赶快去谈，自己可掌握这个时程，民进党的作法就是有些人反对就不敢做，我不是专家我承认，但整合专家意见后我判断这一步要踏出去。 </p>
<p>马：你们民进党说开放后会有百万人受灾，后来又从两百多万变成五百多万，你也没回答这数字是怎么变出来的。 你说工具机影响只有少少百分点，基层告诉我是百分之八耶。 再等两年开始，市场被占后要再抢回来，多难啊！ 如果不在，就是因为我不是专家，就是大胆行动。 </p>
<p>蔡：不是专家又不听专家的话，又采取大胆行动，才是最大的问题。 你的关税利益为什么到处讲三千亿，但部会估算只有一千多亿，实际付出只有六百亿，你一直在回避我刚讲的问题。 回销的结果有多少失业人口？ 如何保证农产品永远不会进来？ </p>
<p>马：对弱势传统产业已经做了准备，十七类传产已经分好，跟他们的工会已经接触，包括体质调整、损害救济，才有十年950亿去准备。 这不是台湾第一次做此事 </p>
<p>*********************<br />
马：加入WTO规模更大，你没有反对我们加入WTO ，后来冲击没有预估得大，我们因应得很不错，为什么不相信我们有因应的能力，和对付挑战的雄心呢？ 我们有计画全球布局，会分散风险，十七个行业我会提供名称给你，签ECFA各国都很注意，他们都想知道下一步怎么走。 </p>
<p>马：我们都是学国际贸易法，世界各国签署任何协定，都一定要通过国会监督，我们也很乐意到国会跟在野党沟通，但民进党却拒绝了高达十次，能讲的我们都尽量讲、尽量公布，清单一定要等到定案才能拿出来，我们提供资料你们丢到垃圾桶，这让我们很伤心。 理性沟通才好吧。 </p>
<p>蔡：国家不是由国际贸易法专家领导，这国家需要政治家，懂得人民感受和国家需求的人来领导。 WTO和ECFA是两回事，为什么我们不要听你们来国会的报告？ 因为都是重复的，你们保证什么什么，但我们不要听保证，我们要听的是你们如何保证？<br />
蔡：那些简报都是没有用的，你给我们的资料一大部分都是陆委会新闻稿，你们连中经院的报告都没拿给我们，很多你们委托的研究报告也不公开，很多数据你们都隐藏起来，多少产业被冲击？ </p>
<p>蔡：你问我五百多万人哪里来，我告诉你55万人是农业，工业260几万，再加上服务业的人口，难道不到五百多万人嘛？ 你从来没有真心诚意告诉我们想知道的事情嘛？ 说谈判好才要公开，不是又重蹈美国牛谈判的覆辙嘛？ 我看还是早点公布比较好吧。 </p>
<p>马：说明会你们去都不去，甚至会都不让人家开，然后说你们报告的很单调，这不是正确的作法吧？ 你们八年执政锁国，大把钞票都送给香港，我有时觉得你们是香港特首最好的朋友。 旺旺等台商都回来啦，你们说包着糖衣的毒药，请问蔡主席，这些补药为什么你们当成毒药？ </p>
<p>*********************<br />
蔡：我们在国会质询官员，你们官员都说这些是秘密不能讲，我们要清单，你们官员还说没有清单？ 一天到晚在提醒我们鲑鱼回流，你知道嘛？ 热钱太多会流于炒房市，资金回流香港产生很多房价高涨的问题耶。 头三年享受利益，后面七年开放市场你到底怎么面对冲击？ </p>
<p>蔡：你到现在还没告诉我们多少人有失业？ 你连糖衣都讲不清楚，利益是多少？ 我刚问的四个问题你一直不回答，要我们怎么相信执政党有诚意跟我们沟通？ 我们当初怀疑这政策是为了少数财团才设的，各方质疑后你才急忙去找研究，你是先有决策再去研究耶。 </p>
<p>蔡：你有什么难言之隐，空洞的讲话和宣传，对产业会受到的伤害、农业的保证你都讲不清楚。 </p>
<p>蔡：大家都知道谈判不能先抱着「非签不可」，破局后你有没有替代方案？ 替代方案不是总统该提出来的嘛？ 怎么会是问我们在野党呢？ 破局后的替代方案是什么？ 中国为什么要对我们让利，为什么要对我们这么好，你可以告诉我们嘛？ </p>
<p>马：我很高兴听到蔡主席承认把我们的方案当成糖衣毒药。 要跟中国签协议，不是我上任后才想起来的，2003年我去新加坡参加国际经济会议，就强调为什么不能10+4 ，你们民进党视若无睹，如果台湾整体经济利益没有帮助我是不能接受的，我一开始也讲了宁可破局也在所不惜。 </p>
<p>马：这动作做了后，大小企业都会受惠，不是只有大企业受惠。 为什么你们不做一个决定，召开联席说明会要求我们的部会首长去说明，你们立委是有执行权，国会就是讨论这种事情的，正常的国会运作才是正途，不必要的时候还使用暴力。 交代你们党团不要杯葛的。 </p>
<p>蔡：辩论到现在马总统似乎有些情绪，我们还是回归理性。 ECFA是当初财团逼迫才要签的，你是听了汽车和石化业的大老跟你说，然后就宣布要签，小企业是你2010年后才找来背书的。 政务官本来就该诚实以对，为什么要总统交代才能好好回答呢？ </p>
<p>蔡：胡六点你到现在还没有说明你的立场，你难道没看到中国的企图心嘛？ </p>
<p>马：全球贸易的情况，民进党你执政时一筹莫展，你走不出去啊！ 不是我事后找个案，事实是我们迟早都知道这个签约的重要性，为什么全世界都在疯FTA呢？ 周边贸易谈判陷入僵局，只好加入区域整合，但你们不肯听啊！ 开放陆生来台，全世界都在抢好学生，中研院李院长都说重要，你们却打起来。 </p>
<p>马：我们很清楚中国要一国两制、和平统一，因为他有这个企图你就不理他嘛？ 我们相信台湾的民主，相信台湾因应这些问题的能力，所以我们顾着台湾的尊严主权去接触。<br />
**************<br />
蔡：你刚还是没有回答我急迫性的问题，东协+1影响评估是0.03％，东协+3则是遥遥无期，这不只是经济问题更是战略问题， WTO去年12月还通过，强化对自由贸易的监督 </p>
<p>蔡：日本、韩国对中国签FTA很犹豫，害怕形成以中国为东亚的政治、经济中心，当中国还有强大军事武力，对很多亚洲都是焦虑来源，你还是很天真说这是经济协定，很多东南亚国家都在怕，已经签的印尼还要求延缓执行。 你签了以为台湾贸易地位会强化嘛？ </p>
<p>蔡：台湾的财富不均已经非常严重，香港签了以后，财富不均已经是联合国统计全球第一名的地方，你们有什么政策去处理财富重分配的冲击？ 这不是950亿钱就可以处理的问题，马总统你政策性的作为在哪？ </p>
<p>蔡：拉近双方关系，我们的策略究竟是什么？ 如果要立于不败之地，就在WTO伞下享有最惠国待遇，你在自己创造的急迫感里面，今年六月就要签ECFA，从今年开始算十年就要全部开放，你不叫冒进，叫什么？ 这叫循序渐进嘛？ 然后说民进党锁国，作为一个总统，不该这么不公平吧。 </p>
<p>蔡：马总统一直没告诉我们执政党的替代方案，那我就告诉你们替代方案。 我们要的是按照自己而不是中国的时间表，去因应美国、欧盟、日本和东协等经济往来，维持在WTO的体系下，WTO有很多谈判机制，零关税是个趋势，但很多都可以在WTO架构下谈，而不用受到ECFA十年的期程限制。 </p>
<p>马：步步为营我们就是这样规划，台湾无法面对因应未来局势，我刚也一再强调如果没办法保证台湾权益就宁可破局，请问你，你们就继续等下去嘛？ 要等十年嘛？ 作为最大的反对党，你们除了等待恐惧恐吓以外，还有什么方案？ </p>
<p>蔡：我告诉你ECFA签约，我们会打破东亚的战略平衡，以中国为中心的东亚对台湾是有利的嘛？ 自由化不是浪漫的事情，是充满挑战的，如果无法面对挑战，自由化的好处你是得不到的。 </p>
<p>马：WTO架构下的这些方案无法处理我们整体的问题，民进党刚提出的替代方案国贸局就说根本不可行。 我们了解这些困难，协商循序渐进步步为营，未来有哪些变化可采取因应。 </p>
<p>马：亚洲经济整合速度这么快，如果马上跟中国签FTA就是冒进，但我们用ECFA去延缓冲击，我们跟美国签的协定也在谈，但因为我们跟中国没有连结，其他国家就犹豫要不要跟我们签。 财富重分配当然很重要，透过租税、社会福利去照顾弱势，我们都有考虑。 </p>
<p>蔡：你根本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重复了我的问题。 不是说开放了我们再来考虑这些问题。 中国透过让利选择性给你贸易特权，将财富流向台湾对亲中的人，你要怎么解决社会的财富结构问题？ </p>
<p>马：我有答覆啊，租税、社会福利等措施。 开放市场的十年不是铁律，尼加拉瓜跟我们签是15年，美国还签过24年，中国说让利，我要讲清楚，是互利不是让利，双方都有利，我们销往大陆的是上游零组件，加工后才销往欧美，中国也需要我们。 </p>
<p>马：谈判桌上才知道是有哪些互利，我们绝对会以维护台湾主权为之。 950亿你说不够，这是个概数，以后可以再调整，这十七个行业我们不会都纳入清单，只是及早做准备。 WTO谈判遭受的压力远超过这次的ECFA，就是以前的经验让我们不冒进，但现在不踏出这步，就会出局了。 </p>
<p>第三阶段结论 </p>
<p>蔡英文结论：签ECFA的冲击会远远超过WTO，因为中国产业结构和台湾的重叠，所以冲击会远远超过。 你一再诉求要相信你的保证和台湾人的勇气打拼，我们要有负责任的政府和对的政策 </p>
<p>蔡：如果你要求人民相信他，我们怎么相信你？ 当我们还看不到你的六三三在哪里？ 你刚说不是让利，为什么会答应831项农产品十年都不开放呢？ 你刚讲十年开放有例外，总统一再回避我的问题，租税和福利都是消极的作法，你有没有积极作法，创造好的就业机会给人民？ </p>
<p>蔡：你有没有想过，自由化过程中，有一群人就注定是输家，你有没有为他们想过？ 我们国家人口结构在改变，老人失养、中年失业、青年无前途，台湾经济起飞我们社会付出极其惨痛的代价，国土破碎、环境污染 </p>
<p>蔡：国民意识无法凝聚，面对中国看到你的谈判是节节败退，国家财政也很困难，限缩我们国家总体经济发展，这些都不重要嘛？ 这两年只有ECFA重要嘛？ 将会成为中国附庸，总统先生请你放慢脚步，看看我们有很多选项 </p>
<p>蔡：你可以跟中国谈，有初步的谅解，但你也可以跟其他国家谈，等中国和日本、韩国谈好再生效也可以啊。 </p>
<p>马：我们看到台湾经贸地位不断滑落，你讲的循序渐进，照顾失业，我们增加大陆出口，外商就会加码、就业机会就会增加，这就是我们想为台湾打造的环境啊，让台湾成为跟世界接轨，日本等国他们也愿意跟我们打交道不会怕得罪大陆。 </p>
<p>马：民进党在1999年提出的台湾未来报告跟我们现在做的事情是相通的，但民进党只会说空话，国民党能够做得到。 民进党执政八年，没有改变心态，被非常坚硬的心态绑住了，蔡主席不是这样的人我知道，但我们执政党是真的要做。 </p>
<p>马：请劳工朋友记住，民进党拒绝签ECFA，未来会让你们失业，国民党绝对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蔡主席不要为了选举吓我们的劳工和农民。 勇敢才能救台湾，我要提升FTA的层级，由我来主持， </p>
<p>马：签自由贸易协定是WTO成员的权益，我在此要特别呼吁中国不要阻挠我们跟贸易伙伴洽签自由贸易协定的努力，未来十年的台湾签了ECFA，我们不愿意再逃避八年 </p>
<p>马：我们当然了解中国对我们的政治议题，我们对台湾的民主有信心，有经济活水就可活络其他，要险中求胜，我们共同面对风暴。 </p>
<p>（时间到了麦克风消音，主持人谢谢两位朝野领袖，也谢谢大家收看）</p>
<p>下面内容需要翻墙<br />
<a href="http://talk.news.pts.org.tw/2010/04/ecfa-ecfa-ecfa-ecfaecfa-ecfa26950ecfa.html">点击查看马英九蔡英文辩论文字紀錄繁体中文原版</a><br />
马英九蔡英文辩论视频<br />
<object width="480" height="385"><param name="movie" value="http://www.youtube.com/v/dm8WvGnNoeg&#038;hl=zh_CN&#038;fs=1&#038;"></param><param name="allowFullScreen" value="true"></param><param name="allowscriptaccess" value="always"></param><embed src="http://www.youtube.com/v/dm8WvGnNoeg&#038;hl=zh_CN&#038;fs=1&#038;"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scriptaccess="always" allowfullscreen="true" width="480" height="385"></embed></object><br />
<a href='http://www.youtube.com/watch?v=dm8WvGnNoeg&#038;feature=player_embedded' >ECFA马英九和蔡英文辩论视频</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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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房贷利率上调会带来什么法律纠纷</title>
		<link>http://bullg.com/archives/387</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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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26 Apr 2010 05:41:57 +0000</pubDate>
		<dc:creator>李律师</dc:creator>
				<category><![CDATA[上海房地产律师]]></category>
		<category><![CDATA[利率]]></category>
		<category><![CDATA[房贷]]></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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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近日中国银行率先宣布上调存量房贷利率，引发房地产市场一片争议。 　中行公告称，在利率调整方式到期时将根据与客户合同中的约定，提高存量首套、二套、三套及以上的房贷利率浮动比例分别至基准利率的0.85倍、1.1倍和1.2倍。据了解，新政策拟于4月19日起实行。 中行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符合《商业银行法》及相关法律、政策和监管规定。我认为这是商业银行根据市场与信用风险自主定价的行为，没有可谴责之处。因为任何银行的房屋按揭贷款都没有规定利率以及利率的执行比例会一成不变，谁也不知道20年后的利率市场化会是怎样的局面。 有房产界人士表示，若把利率由7折提高至8.5折，将增加贷款人的还贷成本。部分贷款人可能面临无力偿还放贷的问题，甚至出现断供的情况。 对此，商业银行纷纷表示，假设买房者停止月供，则银行有权收回房产将其拍卖，拍卖所得若不能偿还按揭款，则买房人仍负有还款义务。某银行法务部人士解释道：按照我国的《民法通则》和以往的判例，如果抵押品减值，则银行有权要求贷款人提供足够担保；如果贷款人断供，则银行也能从追索贷款者的其他财产中优先受偿。由于我国尚未建立个人破产保护制度，这意味着银行有权利要求法院对贷款者的其他存款或资产实施冻结。 但大多数购房者认为，银行贷款是基于该套房产发放的；假设房屋减值，而购房者断供，银行最大权限在于将房屋收回拍卖，而购房者最大亏损应为首付款和所缴纳月供，银行没有权利对剩余亏空向投资者追偿。 政策变化对于滞后行为有约束,此前签的合同应该不受影响,如果老房贷客户利率跟着调整,可能会涉嫌违约。但是,0.85倍利率实际上是优惠利率,调整优惠幅度应不违规,此外,如果客户与银行签贷款合同时,约定为浮动利率,那么利率本身会随着加息降息等而变化,但是如果与银行签的是固定利率贷款合同,那么对老房贷客户利率调整就会构成违约。]]></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近日<a href="http://finance.people.com.cn/GB/11449362.html">中国银行率先宣布上调存量房贷利率</a>，引发房地产市场一片争议。</p>
<blockquote><p>　中行公告称，在利率调整方式到期时将根据与客户合同中的约定，提高存量首套、二套、三套及以上的房贷利率浮动比例分别至基准利率的0.85倍、1.1倍和1.2倍。据了解，新政策拟于4月19日起实行。</p></blockquote>
<p><span id="more-387"></span><br />
   中行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符合《商业银行法》及相关法律、政策和监管规定。我认为这是商业银行根据市场与信用风险自主定价的行为，没有可谴责之处。因为任何银行的房屋按揭贷款都没有规定利率以及利率的执行比例会一成不变，谁也不知道20年后的利率市场化会是怎样的局面。<br />
有房产界人士表示，若把利率由7折提高至8.5折，将增加贷款人的还贷成本。部分贷款人可能面临无力偿还放贷的问题，甚至出现断供的情况。</p>
<p>对此，商业银行纷纷表示，假设买房者停止月供，则银行有权收回房产将其拍卖，拍卖所得若不能偿还按揭款，则买房人仍负有还款义务。某银行法务部人士解释道：按照我国的《民法通则》和以往的判例，如果抵押品减值，则银行有权要求贷款人提供足够担保；如果贷款人断供，则银行也能从追索贷款者的其他财产中优先受偿。由于我国尚未建立个人破产保护制度，这意味着银行有权利要求法院对贷款者的其他存款或资产实施冻结。</p>
<p>但大多数购房者认为，银行贷款是基于该套房产发放的；假设房屋减值，而购房者断供，银行最大权限在于将房屋收回拍卖，而购房者最大亏损应为首付款和所缴纳月供，银行没有权利对剩余亏空向投资者追偿。<br />
政策变化对于滞后行为有约束,此前签的合同应该不受影响,如果老房贷客户利率跟着调整,可能会涉嫌违约。但是,0.85倍利率实际上是优惠利率,调整优惠幅度应不违规,此外,如果客户与银行签贷款合同时,约定为浮动利率,那么利率本身会随着加息降息等而变化,但是如果与银行签的是固定利率贷款合同,那么对老房贷客户利率调整就会构成违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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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赔偿限额中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次序问题的批复</title>
		<link>http://bullg.com/archives/385</link>
		<comments>http://bullg.com/archives/385#comments</comments>
		<pubDate>Fri, 16 Apr 2010 01:53:33 +0000</pubDate>
		<dc:creator>李律师</dc:creator>
				<category><![CDATA[交通事故]]></category>
		<category><![CDATA[交强险]]></category>
		<category><![CDATA[精神抚慰金]]></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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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2008）民一他字第25号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08）皖民一他字第0019号《关于财保六安市分公司与李福国、卢士平、张东泽、六安市正宏糖果厂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所造成的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 精神损害赔偿与物质损害赔偿在强制责任保险限额中的赔偿次序，请求权人有权选择。请求权人选择优先赔偿精神损害，对物质损害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赔偿。 此复 二00八年十月十六日]]></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2008）民一他字第25号<br />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br />
你院（2008）皖民一他字第0019号《关于财保六安市分公司与李福国、卢士平、张东泽、六安市正宏糖果厂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br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所造成的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br />
精神损害赔偿与物质损害赔偿在强制责任保险限额中的赔偿次序，请求权人有权选择。请求权人选择优先赔偿精神损害，对物质损害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赔偿。<br />
此复<br />
二00八年十月十六日</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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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未成年人侵权谁是适格的主体</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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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14 Apr 2010 07:32:35 +0000</pubDate>
		<dc:creator>李律师</dc:creator>
				<category><![CDATA[上海侵权律师]]></category>
		<category><![CDATA[主体]]></category>
		<category><![CDATA[侵权]]></category>
		<category><![CDATA[未成年人]]></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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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在未成人致他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还是直接列为被告参加诉讼；如果侵权行为发生时被告未满十八周岁，起诉时被告已满十八周岁，法院是否应将被告的监护人追加为被告参加诉讼，监护人是否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民事诉讼法规定代理人是不应承担任何诉讼后果的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直接列为被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成年的侵权人死亡其父母作为监护人能否成为诉讼主体的复函》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１９８９）内法民字第８号《关于那木斯来起诉损害赔偿一案的请示报告》收悉。 经研究认为，未成年人阿拉腾乌拉携带其父额尔登巴图藏在家中的炸药到那木斯来家玩耍，将炸药引爆，炸毁那木斯家房屋顶棚及部分家具。那木斯来以额尔登巴图为被告要求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并依据《民法通则》及《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当然要区别对待：1、未成年人有财产、且该财产足以赔偿原告损失，应将未成年人列为被告;2、未成年人侵权时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诉讼时已满18周岁的应当将其列为被告。]]></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在未成人致他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还是直接列为被告参加诉讼；如果侵权行为发生时被告未满十八周岁，起诉时被告已满十八周岁，法院是否应将被告的监护人追加为被告参加诉讼，监护人是否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p>
<p>民事诉讼法规定代理人是不应承担任何诉讼后果的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直接列为被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成年的侵权人死亡其父母作为监护人能否成为诉讼主体的复函》<span id="more-382"></span></p>
<blockquote><p>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p>
<p>    你院（１９８９）内法民字第８号《关于那木斯来起诉损害赔偿一案的请示报告》收悉。</p>
<p>    经研究认为，未成年人阿拉腾乌拉携带其父额尔登巴图藏在家中的炸药到那木斯来家玩耍，将炸药引爆，炸毁那木斯家房屋顶棚及部分家具。那木斯来以额尔登巴图为被告要求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并依据《民法通则》及《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理。</p></blockquote>
<p>当然要区别对待：1、未成年人有财产、且该财产足以赔偿原告损失，应将未成年人列为被告;2、未成年人侵权时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诉讼时已满18周岁的应当将其列为被告。</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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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律师：一辈子的道德挣扎</title>
		<link>http://bullg.com/archives/368</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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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31 Mar 2010 06:59:09 +0000</pubDate>
		<dc:creator>李律师</dc:creator>
				<category><![CDATA[上海律师生活]]></category>
		<category><![CDATA[律师]]></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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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原文作者台湾石在）转载如下：不管法律是内在启发或是外来移植的产物，有一种执行法律的职业，终其一生都要面对道德的挑战或质疑，那就是律师。律师是最常与正义相联系的一个职业，律师或这个职业所引起的道德课题，随时都在发生，很难一语道尽。 莎士比亚的名言：「The first thing we do, is to kill all the lawyers.」已成为嘲讽律师的经典。律师以及它所象征的职业体系，一直是整个西方历史上不可被忽略的一环，尽管社会或文学的评价常见对律师的揶揄。 只看到少数律师的某些外部表征，开名车、享有高收入、周旋于权贵客户／当事人之间，有时候容易失焦，误以为律师是上层社会的代言人，与底层民众距离遥远。 律师其实是一种命定的，受道德伦理拘束的职业。从来没有哪种职业，承载着这么多的道德提问。几乎从接手案件开始到完成案件，律师无时无刻都在面临道德要求，甚至不夸张地说，这种道德要求，一辈子都与律师相生相随。 这样说并不表示律师等于道德家。 律师的角色正随着社会的开放，而具有更多元的面貌。社会如何认知法律，经常也影响社会对律师这个职业的认知。律师有它的共同承载，只是以道德为其界线。 哪种案件能接或不能接的判断，是任何第一流的法学院不能也不会教的。即便是所谓恶贯满盈的坏人都有权得到法律的保护，这是律师基本的伦理守则，但与社会期待并非一致。 「魔鬼代理人」的称号，是人们对律师的误解，不，应该是对律师高度期许下的反差，是律师的烙印。 外界不知道的是，律师与当事人的互动，必须谨守保密的义务，这种保密的义务在最严格的定义下，是颠扑不破的，否则无以维系律师职业、律师制度之存在基础。在聆听「撒旦的告白」之后，律师承受的道德挣扎，实在非外人所能想像，律师之不同于法官、警察与社会任何其他人之特点，由此可见。揭露撒旦的面纱是不是律师应有的道德承担，仍旧是一个扰人的问题。 对客户/当事人的忠实义务，并不是保证律师免于触犯刑责或违反伦理的借口。美国总统尼克森的律师John Mitchell与顾问John Dean的下场，可为殷鉴。 律师被期许为一种有助社会共同善（common good）的职业，是高贵的职业，超越一般委任关系的职业。由于本身职业的特性，律师常被赋予高度道德意义的社会角色，只是常被律师自己所忽略。 律师在一手拿法典、一手收费的同时，要有更高的道德要求，更严谨的伦理判断。对客户/当事人的忠诚或服务，不能成为背叛法律的遁辞。不尊重法律的客户/当事人，是不可能尊重律师的。一个不受尊重的律师制度，是不可能有助于社会共同善的。]]></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原文作者<a href="http://famousblog.cna.com.tw/index.php?blogId=10">台湾石在</a>）转载如下：不管法律是内在启发或是外来移植的产物，有一种执行法律的职业，终其一生都要面对道德的挑战或质疑，那就是律师。律师是最常与正义相联系的一个职业，律师或这个职业所引起的道德课题，随时都在发生，很难一语道尽。 </p>
<p>莎士比亚的名言：「The first thing we do, is to kill all the lawyers.」已成为嘲讽律师的经典。律师以及它所象征的职业体系，一直是整个西方历史上不可被忽略的一环，尽管社会或文学的评价常见对律师的揶揄。<br />
<span id="more-368"></span><br />
只看到少数律师的某些外部表征，开名车、享有高收入、周旋于权贵客户／当事人之间，有时候容易失焦，误以为律师是上层社会的代言人，与底层民众距离遥远。 </p>
<p>律师其实是一种命定的，受道德伦理拘束的职业。从来没有哪种职业，承载着这么多的道德提问。几乎从接手案件开始到完成案件，律师无时无刻都在面临道德要求，甚至不夸张地说，这种道德要求，一辈子都与律师相生相随。 </p>
<p>这样说并不表示律师等于道德家。 </p>
<p>律师的角色正随着社会的开放，而具有更多元的面貌。社会如何认知法律，经常也影响社会对律师这个职业的认知。律师有它的共同承载，只是以道德为其界线。 </p>
<p>哪种案件能接或不能接的判断，是任何第一流的法学院不能也不会教的。即便是所谓恶贯满盈的坏人都有权得到法律的保护，这是律师基本的伦理守则，但与社会期待并非一致。 「魔鬼代理人」的称号，是人们对律师的误解，不，应该是对律师高度期许下的反差，是律师的烙印。 </p>
<p>外界不知道的是，律师与当事人的互动，必须谨守保密的义务，这种保密的义务在最严格的定义下，是颠扑不破的，否则无以维系律师职业、律师制度之存在基础。在聆听「撒旦的告白」之后，律师承受的道德挣扎，实在非外人所能想像，律师之不同于法官、警察与社会任何其他人之特点，由此可见。揭露撒旦的面纱是不是律师应有的道德承担，仍旧是一个扰人的问题。 </p>
<p>对客户/当事人的忠实义务，并不是保证律师免于触犯刑责或违反伦理的借口。美国总统尼克森的律师John Mitchell与顾问John Dean的下场，可为殷鉴。 </p>
<p>律师被期许为一种有助社会共同善（common good）的职业，是高贵的职业，超越一般委任关系的职业。由于本身职业的特性，律师常被赋予高度道德意义的社会角色，只是常被律师自己所忽略。 </p>
<p>律师在一手拿法典、一手收费的同时，要有更高的道德要求，更严谨的伦理判断。对客户/当事人的忠诚或服务，不能成为背叛法律的遁辞。不尊重法律的客户/当事人，是不可能尊重律师的。一个不受尊重的律师制度，是不可能有助于社会共同善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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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计算</title>
		<link>http://bullg.com/archives/365</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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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31 Mar 2010 06:50:19 +0000</pubDate>
		<dc:creator>李律师</dc:creator>
				<category><![CDATA[上海合同法律师]]></category>
		<category><![CDATA[利息]]></category>
		<category><![CDATA[执行]]></category>
		<category><![CDATA[迟延履行]]></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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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在借款合同纠纷中，法院判决债务人应当偿还债权人本金100万元以及利息10万元，那么判决生效且到期后，债务人未能履行。这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适用下列公式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判决书确定的金钱债务11万元（100万元＋10万元）×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 （法释〔2009〕6号，2009年3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5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已于2009年3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8日起施行。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执行工作几个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川高法〔2007〕39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时，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二、执行款不足以偿付全部债务的，应当根据并还原则按比例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与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但当事人在执行和解中对清偿顺序另有约定的除外。 　　　此复。 附： 具体计算方法 　　　（1）执行款＝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在借款合同纠纷中，法院判决债务人应当偿还债权人本金100万元以及利息10万元，那么判决生效且到期后，债务人未能履行。这时，根据<a href="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9-05/18/content_11392771.htm">《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a>适用下列公式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br />
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判决书确定的金钱债务11万元（100万元＋10万元）×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br />
<span id="more-365"></span></p>
<blockquote><p>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br />
（法释〔2009〕6号，2009年3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5次会议通过）</p>
<p>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br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已于2009年3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8日起施行。<br />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　</p>
<p>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br />
　　　你院《关于执行工作几个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川高法〔2007〕39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br />
　　　一、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时，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br />
　　　二、执行款不足以偿付全部债务的，应当根据并还原则按比例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与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但当事人在执行和解中对清偿顺序另有约定的除外。<br />
　　　此复。</p>
<p>附：<br />
具体计算方法<br />
　　　（1）执行款＝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br />
　　　（2）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p></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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